证名。指口唇上反的症象。《灵枢·经脉》:“肌肉软则舌萎人中满,人中满则唇反,唇反者肉先死。”可见于危重病证,为脾气将绝的败象。
见《普济方》卷三百三十二。指月经。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4卷。明·徐彦纯撰。书成于明初、本书卷1~3将药物分为金石、草、木、人、兽、虫、鱼、果、米谷和菜共10类,收药270种;卷4为药物总论,内容多录自金、元诸医家著述中对药物的阐析与经验,作者
见《本经逢原》。为黄明胶之别名,详该条。
见图注八十一难经定本条。
病名。见《疡医证治准绳》卷六。即诸虫兽螫伤人体为病,如蛇啮、犬咬伤、蝎螫伤等。详各该条。
六涎之一。指寒邪热毒损伤脏腑,其气结涩凝滞而成。因涎与滞气相交,多发为疼痛。
出《小儿药证直诀》。即解颅。详该条。
即胞睑。详该条。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审视瑶函》:“此症小眦之间生一漏,时流血水,其色鲜红。是病由心络而来,下焦火横行之疾。”治宜清热祛风除湿,可选用白薇丸或泻湿汤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