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江苏药材志》。为王不留行之别名,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苦参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刘吉人条。
病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四。多由七情郁结,气滞血瘀,痰浊凝聚所致。喉间结硬块,状如龙眼,胀塞于喉,致呼吸障碍,饮食难进。治宜解郁疏肝,消肿散结。可选用柴胡疏肝散、桃红四物汤等加减。或结合全身情况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八十八。大楗骨即股骨。因跌打、压轧所伤。临床有股骨颈、粗隆间、股骨中段及股骨下段骨折等。症见局部肿胀、疼痛,患肢有缩短畸形,脚向外旋,不能站立,活动受限,触按有骨声。断端有移位者
证名。指肺热炽盛的气喘。《古今医鉴·喘急》:“肺实肺热,必有壅盛胸满,外閧上炎之状。”多由肺受热灼,水津不能下行,痰火壅阻气道所致,常发于炎夏季节。治宜泻热清肺为主。《临证指南医案·喘》邵新甫曰:“实
病证名。出《银海精微》。又名痘疹眼。指痘症初起,热毒浊邪薰扰清窍,引起目赤泪出,羞明涩痛,眼闭不开,或黑睛生翳,以及痘症后期,正气耗伤,热邪余毒攻眼所致之赤痛生翳,甚至黄液上冲,花翳白陷,蟹睛突起等。
食疗著作。明·胡文焕纂辑。约成书于1566年。主要阐述食疗禁忌。辑有五谷食忌、五味食忌、五果食忌、五菜食忌、六蓄食忌、诸禽食忌、虫鱼食忌、孕妇食忌、乳母食忌、小儿食忌、逐月食忌。并附录当戒食、诸果有毒
病名。见《诸病源候论·虚劳病诸候》。即梦遗。详该条。
病证名。小儿哮喘的一种证型。见明·秦景明《幼科金针》。又名咸哮、盐哮、醋哮。前人认为肺乃轻清之脏,恶咸酸热毒,故咸酸之物,食之太过,影响于肺,可成哮拔。其证气促时发时止,参小儿哮喘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