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余集
一卷。清邵匹兰(1834-1860)撰。邵匹兰,广东楠溪人,王德馨之妻,在世26年。此书刊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附于其夫王德馨撰《仲兰雪蕉斋诗钞》之后,有其子王而玉、王廷玉作志,共收诗三十二首。
一卷。清邵匹兰(1834-1860)撰。邵匹兰,广东楠溪人,王德馨之妻,在世26年。此书刊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附于其夫王德馨撰《仲兰雪蕉斋诗钞》之后,有其子王而玉、王廷玉作志,共收诗三十二首。
一卷。清茹敦和撰。此书与《周易证籤》大体相同,内容可详参该条。此书内容仅六则,似未竟之作,义意也皆与《周易证籤》、《易讲会籤》、《周易象考》诸书相同。不知何又别立此名。今存乾隆刊周易大衍本。
十二卷。《外集》二卷。明郑心材(约1590年前后在世)撰。郑心材,字敬仲,号恩泉,浙江海盐人。刑部尚书郑晓之孙。光禄寺少卿郑履淳之子。年五十以荫补官,官至江苏应天府(今江宁)治中。是集为其婿项皋谟所校
见《笔精》。
① 一卷。清王绍兰撰。王绍兰生平事迹已著录。此书仿王念孙《读书杂志》而作,亦为校订群书之文,体例亦相差无几。全书共分《荀子》七条,《墨子》八条,《商君书》二条,《吕氏春秋》五条,《淮南子》十三条,《贾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
八卷,二百九十二回。不题撰人,公案小说,书成于清嘉庆初年。叙于成龙判案决狱故事。于成龙(1638-1700),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康熙初由荫生授乐亭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河道总督,有主持运河工
①一卷。宋杨万里(详见《诚斋易传》)撰。是书为万里之语录,大体仿扬雄《法言》,与己之其他诗文相较,自为一体。《四库全书总目》谓其“词工意浅”。《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②十二卷。明黄佐(1490-1
一卷。隋代释慧远撰。慧远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义记》辞条。《佛说温宝洗浴众僧经》据考证为西晋竺法护译,所主教宗是大乘教派。慧远判为大乘,菩萨藏中籍小入大渐教所摄。经中说佛为耆域说温室浴僧法:用七净
二卷。清张鹏翼(1633-1715)撰。张鹏翼,字蜚子,晚号警庵,福建连城人。贡生,幼好学,塾师教以作文取科第,学益进,平居自治严整,锐志学问。集中诗文皆以讲学为宗,体格多近于语录。该书《四库全书总目
①十卷一百一十四节。不题撰人。书中第九节至九十八节,同熊大木《唐书志传通俗演义》。开头数节及九十九节以后,同罗贯中《隋唐两朝志传》。实为书商割裂抄录二书而成。因主要部分同《唐书志传通俗演义》,故一般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