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唐平鬼全传第九才子书
见《斩鬼传》。
见《斩鬼传》。
六卷。清项名达(1789-1850)撰。项名达原名万准,字步来,号梅侣,仁和(今杭州)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道光六年(1826)进士,未赴知县任,退职回乡,专事中算,著有《勾股六术》一卷(
一卷。清李调元辑。此书因日本山井所著的《七经孟子考》写本中,有《尚书古字考》一册,大都是从金石资料及隶、篆各书之有关《尚书》者中纂集、摘录出来的。李调元又从各种书籍采集古字,与日本本加以校雠,写成《尚
不分卷。清吴大澂(1835-1902)撰。吴大澂,字清卿,号恒轩,又号愙斋。江苏吴县人。金石、文字学家。同治进士,官至湖南巡抚。著有《说文古籀补》、《字说》、《愙斋集古录》、《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等书
四卷。清任弘烈原本,邹文郁增修,朱衣点增纂。邹文郁,辽东人,拔贡出身,康熙十年(1671)任泰安州知州。朱衣点,邑人,庠生出身。考泰安州志,创修于明弘治元年(1488)知州胡瑄,再修于万历三十一年(1
十四卷。清凌江编辑,凌奎增注。凌江吴兴人,凌堃之兄,凌奎乃其弟。卷首有凌江自序,大旨以赵邠卿《章句》为主。书中除赵注外,间引刘注孙疏,也间有订正赵注处。注下有双行夹注,乃凌奎增注,可与凌江注互相参证。
清刘沅撰。沅著有《四书恒解》,认为文字简略,学者拘泥于常说,不能遽通其义,故又作此书,朴实说理,期在人人可知,故名《质言》。是书大旨多主义理,唯不宗宋儒。如谓“明明德”三字,“明明”二字相连,明而又明
十五种,十六卷。清佚名编。丛书不著编者名氏。所收均为清代学者文论、诗论著作,与书名不十分相符,而且多为常见著作。如顾炎武《救文格论》一卷,见于《亭林遗书》;黄宗羲《金石要例》一卷,见于《梨洲遗书》;王
十三卷。唐文治撰。唐文治(1865-1954)号蔚芝,晚号茹经,江苏太仓人。清进士,官户部主事、商部左丞、农工商部左侍郎署尚书。长期从事教育,晚年主讲于国学专修馆。著有《尚书大义》、《诗经大义》、《紫
撰者不详。系明代话本小说四种,初为散本单篇,分别为《张生彩鸾灯传》、《苏长公章台柳传》、《孔淑芳双鱼扇坠传》、《冯伯玉风月相思小说》,其中仅《张生彩鸾灯传》卷首标明“熊龙峰刊行”字样,其余三种只能从版
十二卷。卷首一卷。清刘人熙撰。人熙浏阳(今属湖南)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前有宣统己酉(1909)黄杰序,知草创于光绪甲辰(1904),写定于丙午(1906),至宣统元年己酉(1909)由弟子黄杰付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