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
一卷。清王景贤著。王景贤字子希,号希齐。福建闽县人。道光举人。作者平生服膺理学,故其易说多以朱子为宗。全书按上下经六十四卦的次序,逐条论列,不章解句释,于每一卦下作略说一篇,敷陈大义而已。其目的不在于
一卷。清钱坫(1741-1806)撰。坫字献之,号小兰,又号篆秋,江苏嘉定(今上海嘉定县)人,钱大昕之侄。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贡生,官至陕西乾州州判。钱氏为清代小学家,精于训诂,著有《说文解字斠
三卷。明陈与郊撰。陈与郊,字广野,号玉阳仙史,海宁(今属浙江海宁县)人。万历进士,官至太常少卿,工于乐府,著有《檀弓辑注》、《方言类聚》、《广修辞指南》、《杜诗注评》、《隅园集》、《文选章句》、《昭君
五卷。清焦循(详见《易章句》)撰。清代治《左传》学的学者很多,如洪亮吉、李贻德、臧寿恭等人辑录汉魏古注,顾炎武、惠栋、马宗梿、姚鼐、沈钦韩等人为《左传》作补注,万斯大《学春秋随笔》,惠士奇《春秋说》,
一卷。吴刘廞(生卒年不详)撰,有些史籍类书又写成刘钦、刘欣、刘歆撰,皆以形近而字误。关于作者的生平事迹,史书记载极略。《隋书·经籍志》杂家类云:“梁有《新义》十八卷,吴太子中庶子刘廞撰,亡。”新旧《唐
五卷。清夏伊兰撰。夏伊兰,生卒年不详,字佩仙,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秀才夏松如之女。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九年(1829)刊本。书前有邵正笏、陈惟亨、黄宪清、罗文鉴及食香女史、姚罗星所作序言,有姚若撰写
一卷。明刘宗周撰。详见《大学衍义补赞英华》。是书名《杂言》,随举标义,间作问答体。如谓德无明附心而成体,故曰明德。心无善即物以显。则是为至善。谓大学认定始终本末,是入道之诀。谓格物不妨训穷理,只是反躬
一卷。汉韩婴撰,清王谟辑。本书共收入释文一百五十八条。其中《诗正义》九条,《周礼正义》五条,《礼记正义》七条,《公羊传注》二条,《孟子音义》一条,《尔雅注疏》四条,《史记注》五条,《前汉书注》五条,《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