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朝殉扬录
三卷。清刘宝楠(详见《论语正义》)。该书记明末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坚贞不屈,殉职扬州及随殉官民若干人。现有通行本。
三卷。清刘宝楠(详见《论语正义》)。该书记明末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坚贞不屈,殉职扬州及随殉官民若干人。现有通行本。
十四卷,首一卷。清厉秀芳纂修,张大樽纂。厉秀芳,江苏仪徵人,举人,道光十八年(1838)任武城县知县。张大樽,武城县儒学训导。厉秀芳任县令后,以邑志自乾隆县令骆大俊重修后,又将近百年未有踵其事者,遂于
一卷。明张纯(生卒年不详)撰。张纯,永嘉(今属浙江省)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官至南康府知府。张纯在此书中虽言声称尊崇道学,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发明之处。认为“王制五祀”即为金、木、水、火、土,甚
六卷。清余丙撰。余丙,字敬捷,禺州(今广西北流县东南)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记载清代学宫所祭祀的孔子以及从祀的颜子、闵子等先贤先儒事迹及世系里居等情况。祀于崇圣祠的孔子先人,亦记录其言行。一度祀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张奉书纂修。张奉书,江苏人,曾任新都县知县。新都县旧无志,乾隆初陈铦肇修,然草创未及授梓。嘉庆年间亦曾纂修志书一部,然仓促盈帙,以应檄取,实可谓漏脱讹夺之作。张奉书任县令后,旁搜博采
一卷。清王夫之(生平事迹见《周易稗疏》条)撰。王氏曾撰《易内传》,诠释大象之义已很详尽,此书作于《易内传》之前,有王夫之自序,词义与《易内传》内容间涉重复,内容可互参。今存《船山遗书》本。
一卷。清阎若璩(详见《古文尚书疏证》)撰。是书博引诸书,考孟子出生及活动始末。首辩孟子出生地是邾而非鄹;次考孟子来往梁、齐、滕、宋之年月;而对于孟子生卒年月最终未作结论。虽《山堂肆考》载有孟子生卒年月
六卷。明陈钜昌(生卒年不详)辑,董其昌书。陈钜昌,字懿卜,生平不详。陈氏辑有四种董氏刻帖,此为其一;另外,还有《太清楼帖摹本》。该帖成于天启甲子(1624),重摹《太清楼帖》之后,其中包括董氏大小真行
五十四卷。外录八卷。明徐象梅撰。象梅字仲和,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卒仁履不详。该书是记述两浙先贤事迹的专著。所录人物上起唐虞,下迄明代隆庆年间。分为二十二门,外录元元、《空空》二门,以载道释人物。该
见《神农本草经疏》。
九卷。明蔡佺编。蔡佺系宋代蔡元定十五世孙。生平事迹均不详。此集上自元定之父蔡发、下及元定之子渊沆、沈,孙模、格、杭、权共九人。各载其遗诗,而略纪其生平梗慨。只有蔡发一卷,所载皆形象之言,与诗集相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