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杉野屋集
四卷。清徐以泰(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徐以泰字陶尊,德清(今浙江湖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乾隆二十二年(1757)官阳曲县知县。徐以泰工诗。其诗皆早年所作,故骨格未就,而时有隽句。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四卷。清徐以泰(约1766年前后在世)撰。徐以泰字陶尊,德清(今浙江湖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国子监生。乾隆二十二年(1757)官阳曲县知县。徐以泰工诗。其诗皆早年所作,故骨格未就,而时有隽句。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三卷。清庄述祖(详见《毛诗考证》)撰。庄氏治经重在大义,述祖承其家学,卷中所称闻之世父,即谓庄存与也。开篇论“清庙”之诗曰:“《清庙》之诗所以立人道之极,故欲使在位者遍闻之,明乎清庙之诗,然后知文王之
十二卷。明徐师曾撰。师曾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吏科给事中。师曾初从吕祖谦之说,著《古文周易演义》一书,不传。后因明代取士用注疏本,才又撰著此书。大旨以阐发《本义》为主。
二十四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明嘉靖年间进士,官至少詹事,学以程朱理学为宗,世称“泰泉先生”,著有《乐典》、《泰泉乡礼》等。《广州人物传》记录散见于
十卷。明尹台(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尹台,字崇基,号旧山,永新(今属江西省)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授编修,严嵩欲与为婚,竟不允,出为南京祭酒,官至南京礼部尚书。著有《洞麓堂集》。是集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
无卷数。清朱宏祚撰。朱宏祚字徽荫,一字厚庵,高唐(今属山东高唐县)人。顺治举人,曾任盱眙令,以政绩卓著提升为刑部郎,发奸擿伏,冤狱多所开释。后来累迁至佥都御史,巡抚两粤,提出了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建议,
十卷。英国艾约瑟(详见《格致质学启蒙》)撰。明清之际,首先由基督教会的传教士在传教的同时,输入了西方的科学文化,后来各地的同文馆及上海的制造局均设翻译馆,介绍翻译西学。1881年,艾约瑟任中国海关总税
三十卷。洪咨夔(1176-1236)撰。洪咨夔字舜俞,于潜(今浙江临安)人,宋代文学家、经学家。嘉定进士,历官端明殿学士,刑部尚书,宋理宗初,洪氏为考功员外郎,因忤权臣史弥远,又言李全必为国患,乃被罢
十卷。明卢之颐(详见《痎疟论疏》)撰。此书是卢氏在其父所作的《本草纲目博议》一书的基础上,历时十八年增补而成。乘为四数,每药之下原有核、参、衍、断四项说明,故称之为乘;称为半偈,是因此书于明末兵燹,原
四卷。清廷俊集。廷俊姓瓜尔佳氏,字彦臣。此帖于光绪九年(1883)六月上石,光绪十三年(1887)刻成。刻者胡颙。所收皆清代书人之作。按其自题说,家藏名人墨迹百余种,选其精者四十余种,摹勒上石,以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