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增刑部律例馆说帖揭要
十七卷。清胡调元撰。胡调元,福建长汀县人。嘉庆举人。任安徽沪州知府、颖州知府。是书前有作者自叙编书原委,其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婚姻、卷三为仓库、卷四为课程、卷五为钱价、卷六为祭祀,卷七为盗贼,卷八为人命,卷九为斗殴,卷十为诉讼,卷十一为受脏,卷十二为诈伪,卷十三为犯奸,卷十四为杂犯,卷十五为捕亡,卷十六为断狱,卷十七为河防。有道光河南刊本。
十七卷。清胡调元撰。胡调元,福建长汀县人。嘉庆举人。任安徽沪州知府、颖州知府。是书前有作者自叙编书原委,其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婚姻、卷三为仓库、卷四为课程、卷五为钱价、卷六为祭祀,卷七为盗贼,卷八为人命,卷九为斗殴,卷十为诉讼,卷十一为受脏,卷十二为诈伪,卷十三为犯奸,卷十四为杂犯,卷十五为捕亡,卷十六为断狱,卷十七为河防。有道光河南刊本。
十卷。明李濂(生平事迹详见《祥符人物志》)撰。又名《李濂医史》。此书成于正德八年(1514)。书中采录古来名医,自《左传》医和以下,至元代李杲,凡见于吏传者共五十五人,又集诸家文集中所载,自宋张扩以下
一卷。清侯廷铨(详见《春秋氏族略》)撰。该书对春秋列国详加考订,纠正了一些前人的误说。有清嘉庆壬申(1812)瑞宝堂精刊本(与《春秋氏族略》、《春秋疑义》合刊)。
二十八卷。清朱壬林(生卒年不详)撰。朱壬林,原名霞,字礼卿,号小云,浙江平湖(今嘉兴)人。嘉庆进士。官直隶清河道。此编于咸丰八年(1858)成书,梓未竣而卒,叙言、凡例均佚。此书以类为序、赋、论、议、
二十四卷。明吴维岳(1514-1569)撰。吴维岳,考丰(今浙江安吉县)人,字峻伯。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累官至右都御史,巡抚贵州。为“嘉靖广五子”之一。本集共二十四卷。皆其读书天目山时吟咏唱和
四卷。清李垒撰。李垒字固村,是编分二十六卷。一曰学,志为经籍诣力附焉;二曰知,明觉附焉;三曰言,言行辞附焉;四曰行,处事处境修省过失附焉;五曰孝,孝弟忠信附焉;六曰仁,仁义仁智勇附焉;七曰义,勇刚强直
一卷。清朱谨撰。朱谨号雪鸿,昆山(今山东诸城县附近)人。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此书前有康熙四十八年(1709)魏一川序,称作者岁易一稿,共费时三十年方撰定此书。但此书并非精益求精之作。书前列《中庸图》十
一百集。宋王安石(1021-1086)撰。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庆历三年(1043)进士,任淮南判官,知鄞县,历任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点。嘉
五十卷。清谢启昆(生卒年不详)撰。启昆字蕴山,号苏潭,江西南康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官至广西巡抚。著作尚有《西魏书》、《粤西金石志》、《树经堂集》等。是编乃补朱彝尊《经义考》之作。依《经义
三卷。宋刘敞(详见《春秋传》)撰。此书为其杂论经义之语,因涉及《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公羊传》、《论语》七部经书而得名。刘敞认为以上七经存在多处别字、脱简、遗文或倒句,根据
三卷。清末林颐山撰。颐山字晋霞,浙江慈溪(今浙江省慈溪县)人,生卒年不详,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曾官江苏某县知县,任南菁书院山长。此书释《周礼》曲章文物及词语为多,其中“释井田”三条,“释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