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书纪年辨证
四卷。清韩怡撰。韩怡,丹徒(今属江苏)人。官至国子监学正。该书将张宗泰《校补》概为删削,附注等则仍如其旧。然张氏本东周以后,皆以晋魏纪年,自晋殇叔元年至魏惠襄王,皆用大书而不旁列。怡书则言夏商周王事,三代相承。晋亦只宜旁列。与洪颐煊《校正》所见相同。有刘文楷刻本。
四卷。清韩怡撰。韩怡,丹徒(今属江苏)人。官至国子监学正。该书将张宗泰《校补》概为删削,附注等则仍如其旧。然张氏本东周以后,皆以晋魏纪年,自晋殇叔元年至魏惠襄王,皆用大书而不旁列。怡书则言夏商周王事,三代相承。晋亦只宜旁列。与洪颐煊《校正》所见相同。有刘文楷刻本。
十二卷。明丁养浩(1451-1528)撰。丁养浩,字师孟,别号西轩,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选行人,擢御史,官至云南布政使。著有《西轩效唐集录》。是集凡十二卷,诗八卷,
一种,清陆次云撰。陆次云,字云士,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康熙间举博学鸿词官江阴知县,有惠政。著述甚富。著有《湖儒杂记》、《澄江集》、《玉山词》等三滩为五溪之险滩,名为猛虎跳涧、满天星、大王滩。五溪之
七卷,英国贝根(1561-1626)撰,英国慕维廉(1822-1900)、吴江沈寿康同译。贝根即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以主张实验法而闻名于世,著有《新机》等书。慕维廉,英国伦敦教会教士。1846年来华,
二卷。清万言撰。言字贞一,号管村,浙江鄞县人。少受学于黄宗羲。康熙时中副榜,入明史馆。尚著有《明鉴举要》。言在史馆时,以崇祯起居注已亡佚,弘光朝欲修崇祯实录而未成,乃搜阅公私著作、邸报奏章等史料,特别
十集。闰集一卷。清沈初等编。沈初(1732-1807),字云椒,平湖(今浙江嘉兴)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此目又称《浙江采进遗书总录》、《浙江采辑遗书总录》。乾隆三十七年(1772)政府始设“
三十六卷,元佚名撰。该书记载北宋、南宋朝史事,起自建隆,终于咸淳(1265-1274)。用编年文体,以次排纂。每卷标题皆有“宋史全文”四字。其靖康以前内容,本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颇加删节。高、
①十二卷。清刘沛先原修,郑廷瑾增修,苏日增增纂。刘沛先,嘉陵人,康熙四年任东阿县知县。郑廷瑾,福建清溪人,举人出身,康熙五十二年(1713)任东阿县知县。苏日增,邑人,贡生出身,考东阿县志,创修于明弘
见《事物纪原》。
一卷。清郭步韫撰。郭步韫,生卒年不详,号独吟,湖南湘谭人,鄠县知县郭汪灿之姑母,邵某之妻。此书是《湘潭郭氏闺秀集》中之一,书前有郭润玉所作序言,共收诗七十四首。有道光十七年(1837)刻本。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就读《四书集注》说法。大旨认为每章总注及说性理处,一概不可缓。章内前后节脉络贯通,或前后章相承照应者,并宜细细玩味,不得随手点画,遗前忽后,抹煞先贤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