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端公行状述
一卷。清朱必阶等撰,所记乃其父朱轼事迹。朱轼(1665-1736)字若瞻,又字可亭。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进士,历任浙江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等官,卒谥文端。此编虽未分年隶事,但记载较详,所录奏疏,首尾实具。如规划畿辅营田水利章程、禁止滥刑、盐政去弊等疏,颇可参考。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
一卷。清朱必阶等撰,所记乃其父朱轼事迹。朱轼(1665-1736)字若瞻,又字可亭。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进士,历任浙江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等官,卒谥文端。此编虽未分年隶事,但记载较详,所录奏疏,首尾实具。如规划畿辅营田水利章程、禁止滥刑、盐政去弊等疏,颇可参考。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
十四卷。清徐文靖(生平事迹见《禹贡会笺》条)撰。此书成帙时,徐氏年已九十。卷一、二为释卦爻,卷三、四释彖传,卷五六释象传,卷七、八释系辞,卷九释文言,卷十释说卦传,卷十一释序卦传,卷十二释杂卦,卷十三
一卷。清卢见曾撰。卢见曾,字厚山,山东德州人。乾隆进士,官至两广总督。此志为其任两淮盐运使时所作。《九域志》称:唐代裴头陀、卓锡于此,因断手以建伽蓝,忽一日江上获金数镒,李锜镇润州,闻其事,遂赐金山。
八卷。清王士俊(生卒年不详)撰。王士俊字犀川,贵州平越(今贵州福泉县)人。康熙六十年进士,后授庶吉士。雍正元年以知州发河南,累擢河南巡抚,他提倡垦荒劝捐,颇为民累。此后又任湖北、四川巡抚,河东总督,后
一卷。元萧汉中(生卒年不详)撰。汉中,字景元,泰和(今属江西)人。其事迹不详。该书凡三篇,一论分卦,二论合卦,三论卦序。大旨以圆圈,乾坤坎离居四正为上经之主卦,兑艮巽震居四隅为下经之主卦。复按图列说。
无卷数。清陈鋐撰。陈鋐详《四书就正录》条。此书成于乾隆元年(1741),作者意在解晰四书疑义,故而名为“晰疑”。书中于朱熹以来各家解说四书确当者略而不说,选择各家解说不当之处予以晰明,尤其着重解说《大
一卷。辑佚书,晋徐邈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徐邈字仙民,东莞姑幕(今山东沂水)人,官至骁骑将军。其事见《晋书》本传。《隋书·纪籍志》载,孙邈著有《周易音》一卷,《唐书·经籍志》则不著
三卷。张必刚撰。张必刚,清雍正前后潜山(今属安徽省)人,另撰有《舟行记》一卷,收《小方壶斋舆地丛抄》第五帙。《奥衍新书》三卷,不见《四库全书总目》、《中国丛书综录》著录。《贩书偶记》时令类称,此书为“
十卷,末一卷,清陆陇其修,傅维樗纂。陆陇其(1630-1692),初名龙其,字稼书,人称当湖先生,浙江平湖县人。康熙九年(1670)举进士,十四年(1675)为嘉定知县。为政清简。二十二年(1683)
不分卷。清章谦存(详见《尚书周诰考辨》)撰。谦存撰有《强恕斋经剩》、《强恕斋文剩》、《强恕斋诗剩》、《强怒斋笔剩》等,《春秋比辨》即《强恕斋经剩》中的一种。该书撰成于道光八年(1828),厘为三篇即《
一卷。宋李石(详见《方舟易学》)撰。左氏《春秋传》多有“君子曰”,林栗认为是刘歆所加,而李石则认为“似出左氏品藻”,是圣人示后学以褒贬大法,故录七十三条,为《君子例》。又以《圣语例》三十二条附于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