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表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一卷。明彭年撰。彭年,字孔嘉。号隆池山樵。生于长洲。少与文徵明游。以词翰著。常好为诗,然当时鲜有称者,独王世贞称彭年之诗略胜其词。著有《隆池山樵集》等。《林水录》广百川学海本,共一卷。其所载,皆古诸水
一卷。清胡祥麟撰。祥麟字仁圃,浙江嘉兴人,嘉庆举人。此书卷首题“张皋文太史述虞氏六十四卦消息图”,卷末引张太史曰:“右图以阴顺阳,以乾通坤,所谓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是图为张惠言所作,而详麟述之。”此
二卷。清李渔撰。其生平见《闲情偶寄》条。此剧写荆州男子阙素封,早失父母,家富而貌丑,为人忠厚老实,平生多行善事,或输粮于官,或焚券免债。前后曾娶三房妻子,皆因嫌其貌丑而不与其同居,避于书房之中,礼拜菩
一卷。清洪仁玕(1822-1864)撰。其生平详见《开国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辞目)。该书专录仁玕诗文,可称为宝制第二集。书前有刘忠、吴文彬等六人作序,书中诗主要是写辛酉年(1875年)春天,作者奉旨
十二卷。清方苞(1668-1749)撰。方苞字凤九、灵皋,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散文学家,古文“桐城派”代表之一。曾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康熙五十年(1711)受《南山集》案牵连入狱,雍正元年(172
二卷。明曹履泰(约1625年前后在世)撰。履泰,字大来,号方城,浙江海宁人。天启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曾著有《蜻海纪略》、《谏垣谏草》、《书牍》、《浪吟集》等,其中的《谏垣谏草》今不传。该集为履泰
① 二卷。清庄存与撰。此书所标出的《尚书》篇目,与其所著《尚书既见》不同,但二书体例相同,都是纯以议论的形式来谈义理。如庄氏于《泰誓》谓夏桀之残暴比不上商纣,伊尹七就之而后方去桀而归汤,伯夷、太公辟纣
二卷。清廖平(1852-1932)撰。廖平字季平,初名登廷,字学斋,号六译老人,四川井研人,清末著名经学家、思想家。师从著名学者王闿运,治今文学。他对经学的认识一生经历了六次变化:前三变都讲今古之学,
十三卷。明吴伯与撰。伯与字福生,宣城(今属安徽)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该书本为记叙历代宰相守令等大臣事迹,然此本十三卷已失守令之内容。书中所采材料,大多来自史传,亦间录
一卷。清沈梦兰撰。梦兰字古香,浙江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著有《易学》、《周官学》、《书学》、《诗学》、《孟子学》等。是书为《所愿学斋书钞》四种之一,其中语多陈因,唯言“易耨即代田”尚得其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