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
十四卷。清王嗣槐(生卒年不详)撰。嗣槐字仲昭,号桂山,钱塘(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康熙十八年(1679)荐举博学鸿词,老不与试,授内阁中书舍人以归。嗣槐工诗词,善作赋。著有《桂山堂偶存》、《啸石斋词》等
一卷。晋华谭撰。其生卒年不详。清马国翰辑。华谭字令思,广陵(今江苏扬州市东?)人,官至散骑常侍,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事迹具《晋书·本传。《本传》云,三十卷,名曰,《辨道》。《隋书·经籍志》云,梁有《新
不分卷。清范泰衡撰。范泰衡字宗山,四川隆昌人,道光甲午科举人,官万县训导。在此书卷末,范泰衡“自记”云:“前同治七年春出都,行六日捻氛阻道,避居景州数月。曾记《读尚书今文》。及至凤阳,读《易》六年。归
三卷。张慎仪撰。张氏生平见“方言别录”。卷首冠以凡例四则,述其纂辑之旨。搜辑四川方言词,以李实《蜀语》为最早,李书搜辑未为赅备,张氏遂博采旁搜,辑录四川方言词七百八十六条。隐以《尔雅》体例编次。各条之
一卷。见“方言别录”。
一卷。明王世懋(1536-1588)撰。王世懋字敬美,号麟洲,太仓(今属江苏)人。文学家。其兄王世贞,明著名文学家、学者。世懋嘉靖进士。父蒙冤昭雪后选南京礼部主事,历陕西,福建提学副使,迁太常少卿。《
一卷。清纪昀(1724-1805)撰。昀字晓岚,乾隆间进士,累迁侍读学士,汪《四库全书》总纂,卒谥文达。该书据龚鼎孳撰《懿安皇后事略》稍加修正而成,前有自序。现存《帩帆楼丛书》本。
一卷。清章学诚(1738-1801)撰,章学诚,见《文史通义》条。此书是作者的论著,论述与记载都较为广泛,上自经史百家,下到杂文短章都有涉及,有的地方是直接摘录,有的地方则大胆发表自己的看法,有文史、
四卷。清胡世安(详见《大易通则》)撰。是书前有作者自序一篇,接载杨慎《异鱼图赞》原文。杨氏之书,虽间有自注,但仅标所据之书,未引其说。胡氏之书,按照杨慎《异鱼图赞》原文的顺序,补充其说,并博采传记,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