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良方集要
见《妇人大全良方》。
见《妇人大全良方》。
二卷。清张祖廉辑,祖廉字彦云,清末浙江嘉善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先是张氏与吴昌授相约搜龚自珍轶事,后吴氏年谱所未备。书中所记多不能考其确切年月,故称外记,可与吴谱参看。此书有1920年张氏排印《镜娟楼
①十八卷首一卷,清李炘纂修。李炘,顺天(今北京)人,嘉庆十七年(1812)任永安知州。旧志修于康熙间知州丁亮工,此编为嘉庆间知州李炘踵前志之后纂修。志成于嘉庆十八年(1813)。《永安州志》嘉庆十八年
八卷。元徐元瑞撰。徐元瑞,吴郡(今苏州)人。身世不详。本书成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据作者自序称,“善为政者,必先于治,欲治必先明乎法,明法然后审刑,刑明而清,民自服矣。所以居官必任吏,否则政乖
三卷。明詹事讲撰。詹事讲,字明甫,别号养贞,江西乐安人。生卒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官至北直隶提学御史。此集原为文三卷、诗四卷。但诗集散佚,仅存文集三卷。初刻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后
四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此书名虽十集,实际上收有十一种书,即《读书镜》五卷、《狂夫之言》三卷、《续狂夫之言》、《安得长者言》一卷、《笔记》二卷、《书蕉》二卷、《香案牍》、《读书十六观
一卷。宋许叔微(详见《类证普济本事方》)撰。此书为作者自述医案集结而成。书中载各种疑难之证医案九十则,每则先述病例及治疗经过,然后剖析评说。作者在理论上以张仲景学说为指导,凡脉证与张氏之说相合者,用其
十五卷。明童养正(生卒年不详)编。童养正字圣功,浙江会稽(今绍兴)人。是集序称丙子,凡例称竣于乙亥,均不著年号。卷端有王思任鉴定字,凡例中又称张采,则为崇祯八年(1635)、九年。凡“史记统”五卷,为
二卷。清谢均修,白星炜纂。谢均字雅斋,河北涿县人,出身监生,同治八年(1869)任灵石县知县。谢均掌灵石后,阅嘉庆旧志,觉其文崇雅,思及其志,风教攸关。然自嘉庆王志融修志,至同治八年又已六十年未续修。
九十卷。程公说(1164-1207)撰。程公说字伯刚,号克斋,丹稜(今属四川)人,宋代著名经学家。积学苦志,年二十五进士及第,官邛州教授。时四川宣抚副使吴曦以蜀叛,程公说乃弃官逃归,与其父入县西北安固
一卷。清李岳瑞撰。岳瑞字孟符,陕西咸阳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户部主事。传主杨调元字孝奠,号和甫,贵州贵筑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历任陕西紫阳、长安、华州、渭南等地知县。辛亥革命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