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字义
见《北溪字义》。
见《北溪字义》。
六卷。清范咸撰。范咸字贞吉,号九池,钱塘(浙江余杭)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其书只解经文,不涉及十翼,大旨是认为理始于象,象始于画。又认为万物始于阴阳,象始于日月,采取系辞阴阳之义
十卷。清张琦(生卒年不详)撰。张琦字翰风,号宛邻,阳湖(今属江苏)人。嘉庆年间举人,官山东馆陶县知县。著有《本草述录》、《张氏医集》等书。张氏颇重视《素问》,但唐朝王冰《素问注》移易篇次,多所窜改,宋
三卷。宋吴缜(详见《新唐书纠谬》撰。《五代史记纂误》主要是采摘欧阳修的《五代史》中有误或简陋不当之处,一一为之考补纠正。如《周太祖纪》“甲辰”,应当是“甲申”,有的是修改旧文首尾失检或脱落之处。《五代
四卷。宋卫博撰。卫博,生卒年、字、原藉均不详,约宋高宗绍兴十年前后在世。其生平履历及事迹亦不详,仅知其曾参戎幕,奉使至金,未行而止。乾道四年(1168),以枢密院编修官致仕。卫博擅长表奏四六,所作大多
三十卷,首一卷。清龚宝琦、崔廷镛修,黄厚本等纂。崔廷镛,清光绪初年知事金山县。乾隆十六年(1751),知县常琬始创为志,道光间,邑人姚汭、钱照泰又续修之,此志为重修,成于光绪四年(1878)。卷首为凡
①十二卷,明马仑纂修。马仑,字汝载,四川西充人,官德安府知府。府志可考者,宋庆元四年(1198),傅严纂《郧城志》十二卷。明知府范理修正统志,知府王玺修成化志,先后皆佚。马仑来守德安,适草奔初平,百事
二十四卷。明刘球(1392-1443)撰。刘球,字求乐,更字廷振,江西安福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授礼部主事,因胡滢荐侍经筵,改为翰林侍讲。正统初,王振欲征麓川,刘球力谏,忤王振,逮系诏狱,为
①八卷首一卷,清袁凤孙修,陈榕等纂。袁凤孙,嘉庆十八年(1813)任南充县知县。明嘉靖年间,豫章刘侯、石溪韩司马同声相应,毅然秉笔修志,然其本今已不存。嘉庆十八年,袁凤孙掌南充后,为修志乘,广为搜集,
一卷。东晋佚名译《天尊说阿育王譬喻经》,因书用阿育王事为喻,故命经名。旨在取故事十二则以证嘉言。首言人护经法,如母护子;次言近贤成智,近愚益惑;再次言与善师值得免众苦,与恶师值,则习恶事不离众祸;再言
十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于武德九年(626),贞观四年(630)重修。古本作三卷,共三十篇。卷首有自序及十门括例,初卷有十二篇,中卷有四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