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总要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五卷。明吴元满撰。参见《六书正义》。此书与其《六书正义》一样,也分数位、天文、地理、人伦、身体、饮食、衣服、宫室、器用、鸟兽、虫鱼、草木12门,因袭戴侗、杨桓的说法极力发挥之。所分部首,皆以象形为主,谓之“正生”,而指事、会意以下,则有“正生”、“变生”、“兼生”之别。其字皆以柳叶篆书写,不取小篆;而所谓古文,大抵出于杜撰。注释往往自相矛盾,所引经传诸文率以意改,殊无足观。《四库提要》据江苏巡抚采进本著录于《存目》中。
二卷。补一卷。《遗诗》二卷。补一卷。《附录》一卷。清邵懿臣(1809-1861)撰。懿辰字位西,仁和(今杭州)人。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官刑部员外郎。其学礼以李光地、方苞为宗,摈斥近世汉学家言。
一卷。清顾炎武(1613-1682)著。顾炎武原名继绅,更名绛,字忠靖。弘光时改名炎武,字宁人,曾自署蒋山佣、圭年等,世称“亭林先生”。昆山(今属江苏)人。曾参与“复社”及反清活动。工诗文,于国家典制
十卷,民国王昌蔚修,张政纂。王昌蔚,曾任剑阁县长。张政,字梓忠,江油人,举人。为李榕先生再传弟子,民国初尝摄州篆。民国十六年(1927)重开旧局,县府聘其主其事,因成兹编。《续修剑阁县志》民国十六年(
一卷。清马国翰辑。共一百七十三字。大都是《唐风》、《魏风》之《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蟋蟀》、《山有枢》、《扬之水》等十篇的内容。《隶续》卷四还有
五卷。清旷敏本撰。敏本衡阳(今湖南衡阳县)人,以所居近衡山,而衡山古岣嵝山也,故自名岣嵝主。所著尚有《岣嵝杂著》、《岣嵝韵语》等,汇为《岣嵝丛书》。是书首载《论例》、《转例》,次依今韵部目分隶韵字,依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
一卷。清淳于鸿恩撰。鸿恩,字稚鹤,黄县(今山东黄县)人,贡生。书末有光绪二十八年自跋。宋代学者王应麟认为《公羊传》为齐人所作,故多齐地方言。清代学者阎若璩也持此说,并加以引申。淳于鸿恩认为《公羊传》中
五十卷。李百药(565-648)撰。李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唐初史学家。他奉诏撰史,于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开始编撰,贞观十年(636年)完成的。李百药的父亲李德林任隋朝内史令,修
无卷数。明张恒(生卒年不详)撰。张恒字伯常,一字明初,万历八年(1580)进士。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初历守建昌,因片言折狱,人称张半升,后累迁江西参议、右参政、太常寺少卿等职,以母老乞归。著有《
二卷。清唐英(1683-1754?)撰。唐英,字隽公,一字叔子,号蜗寄居士,又号陶人,人称古柏先生,奉天(今辽宁沈阳)人。隶汉军正白旗。他十六岁即供奉内廷,后历任内务府员外郎等职。雍正六年(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