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山奏牍
七卷;附诗词一卷。清于成龙撰。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人。明崇桢副榜贡生,入清后于顺治十八年(1661)授广西罗城县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于山奏牍》刊行于康熙癸亥(1683年),从卷一到卷七记载于成龙历任所上奏疏及详文、牌示并一时同官往来书信。第八卷为诗词。后来以《于山奏牍》为蓝本,经过选编成《政书》。
七卷;附诗词一卷。清于成龙撰。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人。明崇桢副榜贡生,入清后于顺治十八年(1661)授广西罗城县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于山奏牍》刊行于康熙癸亥(1683年),从卷一到卷七记载于成龙历任所上奏疏及详文、牌示并一时同官往来书信。第八卷为诗词。后来以《于山奏牍》为蓝本,经过选编成《政书》。
八卷。清陈锡嘏(163-1687)撰。陈锡嘏,字介眉、号怡庭,浙江鄞县(今宁波)人。康熙十五年(1676)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他长于八股文,以经学著名。以父老为由告归,不久卒。是集为慈溪郑梁所选,有文
二卷。清查嗣瑮(1652-1733)撰。查嗣瑮字德尹,号查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庚辰年(1700)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他性格警敏,少时受黄宗羲影响,能解切韵谐声,诗名与查慎行同等。因其弟查嗣庭被奉命派
三卷。明黄洪宪编。黄洗宪,生平详见《朝鲜国纪》(辞目)。此书抄宋陈骙《文则》、李耆卿《文章精义》、明何良俊《论文》、王世贞《艺苑卮言》、吴纳《文章辨体》五家之言,共为一书。据首有其四世从孙黄经序称:“
七卷。明闵如霖(约1545前后在世)撰。闵如霖,字师望,号午塘,乌程(今浙江吴兴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午塘集》。是集为诗七卷,乃其门人吏部侍郎吴宏谟所编
五本。不著作者姓名。此传奇共四十三出,写明正德、嘉靖间刑部员外郎林俊之事,虚实兼有。其情节大略是:林俊上疏请诛妖僧继晓,被革职,到扬州舅父王恕家中寄居。言吉交闻知林俊获罪,欲中断婚约,而其女如玉坚决不
五十卷。明陈深(详见《周礼训隽》条)撰。此书杂钞诸子,分内品、外品、小品。内品为《老子》、《庄子》、《荀子》、《商子》、《鬼谷子》、《管子》、《韩非子》、《墨子》。外品为《宴子》、《子华子》、《孔丛子
二十一卷。清方瑍撰。瑍字宇徽,一字茞吾,武宁(今江西武宁县)人。是书记载、考释《诗经》中的各种名物制度,计分为天、岁时、地、人、官制、祭祀、礼制、艺事、饮食、宫室、冠服、器、金玉、鸟、兽、虫、鱼、草、
不分卷。清皮锡瑞(详见《经学通论》)撰。此书较系统地阐述了经学发展的历史。分为“经学开辟时代”、“经学流传时代”、“经学昌明时代”、“经学极盛时代”、“经学中衰时代”、“经学分立时代”、“经学统一时代
二十四卷。明李材(详见《李见罗书》)撰。从此书书名看,其主旨在于御将,然卷一至卷九详载汉、唐、宋七帝《本纪》之文。《四库提要》讥其“牵连并书,殊无断制”。卷十至二十一,所记自虞夏迄于南宋,分别得失,作
二卷。清姚子懿(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子懿为浙江嘉兴人。其字号生平事迹均不详。本剧是《寻亲记》的续集。《寻亲记》又名《教子记》,是明范受益撰。姚氏认为该剧恩仇尚未终场,故作续篇。其中林默以身堵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