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八卷。明来行学刊。来行学字颜叔,杭州(今浙江杭州市)人。生卒年与事迹不详。此书自序中称来行学某日耕于石箐山畔,见桐棺裂,得朱筒一函,内有蜀锦重封《宣和印史》一卷,素丝玉轴,朱印墨书。原是宋代南渡之后好
① 十六卷。明谷泰(生卒年不详)撰。谷泰字宁宇,官蜀王府长史。此书共十六卷,第一卷记碑刻,第二卷记书,第三卷记画、第四卷记铜器,第五卷记窑器,第六卷记砚,第七卷记黄金,第八卷记银,第九卷记珠,第十卷记
①三十二卷,首一卷。清武次韶等纂修。武次韶,云南建水人,嘉庆十四年(1809)进士,嘉庆二十四年(1819)任玉山县知县。道光初年,武次韶奉檄开局续修县志,至道光三年(1823)书成付刊。此志体例乃系
① 十三卷。清李符清(1751-?)撰。李符清,字仲节,号载园。广东合浦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举人。官开州知州。此集编年而不分体。首为翁方纲、法式善、洪亮吉、张问陶、赵希璜、宋湘、冯敏昌诸人题辞
二卷。宋王质(1127或1135-1189)撰。王质字景文,号雪山,郓州(今山东东平)人,后徙居兴国(今属江西)。绍兴年间进士。曾为枢密使张浚幕僚,入为太学正。上疏请孝宗早定战守之策,被忌之者指为异论
四十种,四十卷。本书题作明顾元庆编,实为《顾氏文房小说》流行后时人之伪托。丛书汇辑古今小说杂记,所录诸书大都见于《说郛》等书,并以记吴中故事为多,主要有东坡居士《渔樵间语》、祝允明《读书笔记》、张洎《
一百卷。亦称《唐宋白孔六帖》,《白氏六帖》,《白氏六帖事类集》,或《白氏经史事类六帖》,唐白居易(772-846)、宋孔传(生卒年不详)编撰。白居易,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下邦(今陕西省渭南县)人
三十四卷。明代内乡李氏二世六人之诗。各为:李宗木《杏山集》八卷;李蓘《太史集》六卷;李荫《比部集》九卷;李云鹄《诗御集》四卷;李云雁《白羽集》二卷;李云鸿《秋羽集》五卷,其中以李最为知名。其诗源出何景
九卷,民国胡仁修,李培枝等纂。胡仁,字寿良,珉州人,民国十四年(1925)任绥阳县知县。李培枝,邑人,清拔贡。明万历县令詹淑创修志乘,纂辑舆图志一部。后毁于兵燹。迨乾隆三十二年(1767)县令陈世盛又
二十六卷。清王士祯(见《古欢录》)撰。因士祯有书数千卷庋置宅西一池之北,故取白居易“池北书库”之意,以名此书。又因书库旁有石帆亭,常与宾客聚谈亭中,由儿辈纪录整理,编次而成是书,故亦名《石帆亭纪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