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历史事件>立宪派

立宪派

由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或称改良派)演变而来,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方官绅的政冶代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使维新派感到欢欣鼓舞,为促使梦寐以求的宪政早日实现,积极展开活动,从此被称之为立宪派。立宪派的成员大体可分为国外和国内两个部分。在国外,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一些维新派逃亡海外后,继续坚持改良主义路线,大肆宣传保皇,并在华侨中建立保皇会组织。他们对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充满希望,立即组成帝国宪政会、政闻社等团体准备回国参与宪政。但清廷未能忘怀戊戌旧事,不承认其合法地位,严禁他们回国活动。国内的立宪派则是一些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和赞成君宪的地方官绅,其主要成员在戊戌时期也属于维新派。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实力,同清政府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矛盾。他们在国内各地具有相当影响,是清政府所要笼络的主要对象。他们为促使清廷早日实行宪政,也纷纷组成团体积极展开活动,如江浙有张謇、汤寿潜等组织的预备立宪公会,湖北有汤化龙等组织的宪政筹备会,湖南有谭延闿等组织的宪政公会等。这两部分立宪派暗通消息,互相策应。1910年(宣统二年)国内的立宪派曾连续发动了三次国会请愿运动。

猜你喜欢

  • 鲁三分公室

    春秋中期鲁国的军制改革。鲁国原有上、下二军,皆属于公室,称“公乘”。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 由执政季武子建议,鲁国设立三军(增设中军),将原属公室的公乘,改由鲁国三家贵族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

  • 东林党

    明代后期的一个政治派别。神宗后期,政治腐败,朝中党派林立,互相纷争。万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吏部郎中顾宪成被革职回无锡原籍,和高攀龙、钱一本、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等讲学于东林书院。一批抱道忤

  • 赵盾弑君

    春秋时期晋国赵盾主谋杀死晋灵公的事件。赵盾自晋襄公时执掌国政。襄公去世,灵公幼年即位,长大后对握有大权的赵氏日渐不满, 曾派人行刺赵盾,未果。公元前607年,晋灵公又谋在宴席上设伏兵杀死赵盾,赵盾在部

  • 周王子朝之乱

    春秋后期周王室内部争夺王权的一场战乱。周景王在位期间,宠爱庶出的王子朝,因太子早死,欲立子朝为后。公元前520年,景王死,周贵族单氏、刘氏拥立嫡出的王子猛即位,是为悼王。子朝依靠旧官和工官中丢掉官职的

  • 徐勃起义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起义。汉武帝时,长期战争,加重了农民赋税徭役负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徐勃(一作㪍)在泰山、琅琊一带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攻城克邑,夺取兵器,诛杀官吏,释放被囚禁的农民

  • 十九信条

    见“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 杨国忠专权

    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李林甫病死,玄宗因杨贵妃之故,用堂兄杨国忠入右相,委之大权。杨兼领四十余使,又专判度支、吏部,权倾朝野,致使言路堵塞,贿赂公行,朝政紊乱,危机四伏。时安禄山深受玄宗宠信,总握

  • 俄法洋款合同

    一称“四厘借款合同”。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了支付对日赔款向俄法两国借债。1895年7月6日(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四日)清政府与俄法签订《俄法洋款合同》,借款四亿法郎,约合白银一亿两,九四又四分之一

  • 金花银

    明代中期将田赋折成银两征收。明代以前,白银已经当作货币使用,但不占优势。主要的流通手段,仍然是铜钱。后随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赋税逐渐采取折纳白银的办法。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

  • 梨园弟子

    唐代旧制,太常寺掌雅俗之乐。开元二年(公元714年),玄宗另设左、右教坊,选乐工数百人,以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使,掌宫廷音乐。玄宗精通音律,亲自在禁苑中的梨园教乐工学曲。这些学曲者被称为皇帝梨园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