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院
宋代复审刑案的中央机构。宋初刑部、大理寺专掌刑狱。太宗为防官吏巧诋诬陷,奸伪卖法,乃加强对刑狱事务的控制。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于禁中增置审刑院,设知院事,详议等官。凡刑案经大理寺与刑部裁断后,报审刑院复查,由知院事及详议官签署意见,再上报中书,奏请皇帝决断。至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改定官制,审刑院撤销,并入刑部。
宋代复审刑案的中央机构。宋初刑部、大理寺专掌刑狱。太宗为防官吏巧诋诬陷,奸伪卖法,乃加强对刑狱事务的控制。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于禁中增置审刑院,设知院事,详议等官。凡刑案经大理寺与刑部裁断后,报审刑院复查,由知院事及详议官签署意见,再上报中书,奏请皇帝决断。至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改定官制,审刑院撤销,并入刑部。
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炮制的不平等条约。1840年9月1日(道光二十年八月二十二日)清政府任命琦善为钦差大臣,赴广州与英国侵略者谈判。琦善抵广州后,力反林则徐所为,尽撤战备,一意主和。他在和英国
周武王克商后,封纣王子武庚(禄父)于商,统治商遗民。武王去世后,武庚乘周统治集团内部发生矛盾之机发动大规模武装叛乱,以图恢复商王朝。后在周公的武力镇压下失败。参阅“周公东征”。
金章宗时颁行的一部封建法典。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七月,右司郎中孙锋与王寂、董师中等参酌时宜,兼采前代律书,编成《明昌律义》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十二月,又命尼庞古鉴、董师中、李敬义等在此基础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妫姓。周武王灭商后所封。开国君主胡公,相传为舜的后代。都宛丘(今河南淮阳)。春秋时,陈为小国,常受楚国胁迫。哀公时曾为楚所灭。五年后楚复立哀公子为陈侯。再传至陈湣公时复灭于楚,时当公
1915年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企图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的“二十一条”,经过秘密交涉,袁世凯为换取日本对复辟帝制的支持,置国家民族利益于不顾,于5月9日承认了日本政府提出的要求,丧权
西晋流民起义。晋室“八王之乱”期间,关中部分流民到宛城(今河南南阳)一带就食,永嘉四年(公元310年,晋将山简、杜蕤,派兵押送流民返回关中。流民被逼无奈,王如率众举行起义。起义群众打败山简和杜蕤,攻占
战国末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秦王(即秦始皇)的故事。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年),燕太子丹忧虑秦兵压境,乃派荆轲谋刺秦王。荆轲及其副手秦武阳携带秦国逃亡将军樊于期的头和督亢(今河北涿县东,跨有涿县、固安
辽朝于内四部族和四大部族之外的契丹族部落与非契丹族部落中所设置的四十九个较小的部族。各小部族均按规定设司徒府,有司徒、司空等官。其下又设节度使司、详稳司以及节度使、令稳等机构与官职,以施行部族制控制。
依皇帝诏令临时设置科目而进行的一种考试。始行于两汉。唐代的制科名目颇多,如志烈秋霜科、辞标文宛科、博学通艺科、博学鸿辞科等,达几十种。唐代较重视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这些科举行次数
太平天国建国前,由冯云山、洪秀全创立的农民革命组织。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洪秀全最后一次参加科举考试失败后,开始与封建仕途决裂。他研读了七年前在广州第二次应试时得到的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劝世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