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宋相州林虑人。徽宗宣和中学道于冲和处士。后入圣符山修炼,人称为竹马先生。徽宗以玺书召,延便殿赐坐,问方外事,欲拜为谏议大夫,固辞还山。
【生卒】:?—1726【介绍】:清浙江海宁人,字润木,号横浦。查慎行、查嗣瑮弟。康熙四十五年进士。以隆科多荐任内阁学士,官至礼部侍郎。雍正恨其于康熙间与某王往来,又为隆科多所亲,乃摭其典试江西时所命题
【生卒】:?——1208字平父,祖籍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徙居江陵。淳熙进士,授秘书省正字。宁宗即位,应诏奏请节省养兵及宫掖之费,简朴成风,国力日壮。反对斥逐朱熹。为言者劾罢。开禧用兵,起知鄂州,除户
【生卒】:?—前7赵飞燕妹。其姊入宫受成帝宠爱,她亦被召入,两人俱立为婕好,专宠后宫,飞燕立为皇后,她被立为昭仪。居昭阳宫,受宠甚于其姊。前7年,成帝暴死,人多归罪于她,乃自杀。
【生卒】:1754——1816字傅九。浙江归安(今吴兴)人。廪膳生。肄业于浙江西湖诂经精舍,助阮元编纂《经籍馔诂》。熟悉明末史事,著《南疆逸史跋》。【生卒】:1757—1816【介绍】:清浙江归安人,
【介绍】:清直隶蔚州人,字承之,号动忍子。好古,喜读书,又通数学。有《动忍斋小言》。
【介绍】:姓或作黄。宋邵武人,字直翁。少时飘荡豪爽,后奋励修饬,登朱熹之门,问学精诣,言行为乡人所敬慕。
字用明,晋江(今福建泉州)人。事父孝。由乡举,授蒲圻教谕。宣德二年(1427)召与各道御史观政三月,升御史,巡按湖广。正统五年(1440)巡按广东。七年升山西左参政。景帝监国,历任布政使,右副都御史。
【介绍】:宋成都双流人,字授之。蹇周辅子。第进士。以泗州推官,提举江西常平,继父行盐法。历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右司谏。哲宗绍圣中,累迁中书舍人,同修国史。请类编元祐章牍,使缙绅之祸,无一得脱。以奉使
【介绍】:西汉人。王章仕至京兆尹,欲上奏弹劾王凤。妻劝章谓人当知足,章不听,卒下狱死。妻子皆收系,后徙合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