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王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历史上蒙古、维吾尔、哈萨克、藏等族贵族尊称。源自汉语“太子”。初见于蒙古国时期。原只用于皇子。皇太子称“鸿台吉”,诸子称“台吉”。后演变为也速该把阿秃儿和成吉思汗后裔通称。各级台吉,均为同一族系(同骨
辽代契丹族的仪仗之一。共有12个,与20旗、12鼓共为皇权的象权。极神圣,有触犯者,法论死。其制甚简,《辽史·国语解》谓“神纛,从者所执。以旄牛尾为之,缨枪属也。”其历史甚久,大贺氏首领摩会曾受唐鼓纛
523—586北周、隋朝大臣。字仲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周许国公※宇文贵之子。史称其幼敏慧,善骑射。曾从周齐王宇文宪征突厥,以功拜仪同三司,赐爵兴固县公。后与韦孝宽共镇玉壁(今山西稷山西
见“阿哈出”(1213页)。
见“挞马”(1619页)。
参见“合买”(833页)。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多拉尔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二十年(1755),以索伦马甲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擒辉特台吉巴雅尔,因功擢二等侍卫,寻迁头等,授骑都尉加一云骑尉。二十五年(1760)
傣语音译,又作“叭雅”。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地方头人的称号。原车里宣慰使司辖12版纳、30余勐。其中有20余勐皆设有“召勐”,亦称土司。每个勐的土司司署设3—4个当权人,称“大叭”,为首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见“耶律合柱”(13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