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藏大臣衙门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译;增设译字房,设唐古忒通司1人,司汉、藏文翻译,设廓尔喀通司1人,司廓尔喀文翻译。余为听差、防卫官兵,包括游击、都司、守备、司员、千总、把总、粮员等。因西藏社会数经动乱,衙门地址多次迁移。俗以所在地名冠其前,别称通司岗衙门、甘丹康萨衙门、扎什城衙门、鲁布衙门等。
即“蒙古”(2323页)。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唐末将领。五代后晋君主※石敬瑭高祖。一说其先世本西域石国胡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汉衰,关辅乱,子孙流落西裔,故有的居于甘州(治今甘肃张掖)。唐元和(806—820)中,随沙陀军都督朱耶
约1251—1315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
?—1854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奕绍之子。初封二等辅国将军,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道光十六年(1836),袭父安亲王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奕即位,益用
?—1769或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字松崖。内大臣德音之子。乾隆四年(1739)至十二年(1747),历任副都统、侍郎,湖南、山西、山东巡抚。在兵部侍郎任上,奉命巡察东北,首倡于吉
见“兀提剌耳”(111页)。
明朝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四子。以父荫历都指挥佥事。从兄李如松征宁夏,先登有功,累进都督佥事。历任广西、延绥总兵官。
?—192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为堪钦,主管哲蚌寺建筑工程。二十三年(1897),为堪钦,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行三大寺。二十七年(1901)升任喇嘛噶伦。二十九年(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