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木娃
参见“提其辽”(2193页)。
参见“提其辽”(2193页)。
295—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三世皇帝。334—349年在位。字季龙。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勒从子(一作从弟)。勇猛善骑射,为勒宠信,历拜征虏将军,署魏郡太守,镇邺三台,封繁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名。一作达思蛮长官司、达司蛮长官司,永乐五年(1407)三月置。地在杂谷寨安抚司西50里,即今四川理县境。初命当地僧人其卜为副长官,并赐印及冠带、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三月,遣人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
见“赛里舍”(2468页)。
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银号、钱庄行业联合组织。据说乾隆年间(1736—1795)已建立。咸丰十年(1860)的《整立钱法碑》文中曾见其名。嘉庆道光时(1796—1850),加入该社的票号、银号、钱
汉语意译。黎语称“纹茂”,意为“家族”;一般又称“翁堂打”、“翁堂沃工”,即“大家的田”、“大家一起做工”之意。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交界的黎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解放前夕人
傣语音译,意为“地方”、“坝子”。一般指傣族居住的河谷平坝。往往一个坝子就是一个勐。云南西双版纳共有30多个勐,旧时设大小土司,傣族称之为“召勐”(一方之主),其建制大者相当于区,小者相当于乡。曾是西
见“弘慈寺”(645页)。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都地方。在拉卜楞寺从贡塘·嘉贝样剃度出家。入经院学习理法,精通显密宗之一切理论和诸明,曾与科采·措杜活佛进行《悟慧论》的磋朗会辩,成为著名辩经者。二十一岁赴西藏入哲蚌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