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禧院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次年,改延禧监、崇祥监。四年,升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
见“喜乐温河卫”(2183页)。
清宗室。初名岳端,字正子,号红兰主人。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岳乐之子。封贝子。以诗著名,撰有《玉池生稿》。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见“普陇”(2289页)。
乃蛮部部长※亦难察之哈敦(意为后妃)。又译哈儿八真、菊儿八速。夫死,一度执掌部事,“法度严峻”(《元朝秘史》第189节),为众所服。后归政于亦难察前妻子※太阳罕,并依俗续为太阳罕之哈敦。自恃乃蛮部势盛
原始宗教形态之一。在母系氏族社会晚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对偶婚的确立,增强了氏族的职能和氏族首领的职责,伴之以灵魂观念的发展,出现了人们对已故先人的崇拜,祈求氏族的祖先和对本氏族做出过贡献者的灵魂保佑其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150卷。清汪森辑。为《粤西文载》、《粤西诗载》、《粤西丛载》之合订本。有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中央民族学院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埿绿能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6都案、17案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