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特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作阿尔巴特。《新疆图志》作阿尔巴。清朝曾在此设台站(驿站)。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又称卡什阿巴德。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作阿尔巴特。《新疆图志》作阿尔巴。清朝曾在此设台站(驿站)。即今新疆库车县东二八台,又称卡什阿巴德。
傣语音译,意为“什夫长”。传说最早是傣族军事组织中的一个基层单位,每10人编为一个“火西”,设一头目称“乃火西”,后来逐渐蜕变为行政组织。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陇”之下村寨之上的一级行政组织,
见“隆舜”(2136页)。
清代阿拉善旗旅蒙商商号。创建者原是山西平遥县人。清初流落于阿拉善,依靠贩卖什货为生。后于紫泥湖地方(位于定远营西北50华里处),与人合伙,住帐售货,成为座商,称祥泰公,专营蒙古地区买卖。雍正元年(17
1284—1332元朝公主。又作桑哥剌吉。答剌麻八剌女。大德十一年(1307),适弘吉剌氏雕阿不剌,封皇妹鲁国大长公主,赐永平路为分地,租赋及土产悉赐之。至大三年(1310),夫卒,不从蒙古俗继适诸叔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母胎订婚”。类似内地的指腹婚。据说此种形式渊源于玛纳斯。一般发生于关系较好的家族或亲戚之间,希望亲上加亲。婚配概由父母及氏族首领包办。解放后渐被淘汰。
赫哲语音译,亦作“希克”,意为“神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赫哲族萨满的神衣,形似对襟马褂,早年用龟、四足蛇、短尾四足蛇、哈蟆、蛇等爬虫皮拼缝而成,20世纪30年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1757清朝大臣。蒙古镶白旗人。乌梁海济勒门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累迁郎中。乾隆三年(1738),升侍郎。八年(1743)、十二年(1747),二次率准噶尔使者入藏熬茶礼佛。十六年(1751),迁
西夏佛寺。在西夏三大山之一贺兰山中。西夏时期党项僧人平尚重照禅师的弟子李慧月曾于此印制汉文大藏经12部、《华严经》54部,又抄写金银字《华严经》1部及其他佛经。
1628—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柏氏。顺治九年(1652),由翻译进士充王府教习,授佐领兼刑部员外郎,迁钦天监监正。康熙八年(1669),圣祖特简任江宁巡抚。九年,以淮安、扬州二府遇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