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钦木
参见“阐”(2105页)。
参见“阐”(2105页)。
我国部分布依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平塘县,少数散居在独山和惠水两县。人口总数为2万多。使用此语的估计只有1万余人,散居于独山、惠水两县以及平塘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怒语音译,意为“从天上降下来的人”。怒族传说中的女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都流传说他们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女祖先,后来这位女始祖与虎、蜂、蛇、麂子、马鹿等交配,子孙不断繁衍,形成虎氏族、蜂氏族、蛇氏族、麂子
书名。元同恕(1255—1332)撰。15卷。所居名榘庵,因以名集。奉元(今陕西西安)人,字宽甫。世业儒。年13以书经冠乡校。世祖至元(1264—1294)间授国子司业,辞不赴。陕西行台侍御史赵世延请
见“弓力”(137页)。
1589—1652清初大臣。满族。赫舍里氏。原籍英额(今辽宁省开原县东南英额),后移哈达部。后金天命四年(1619),随兄硕色率众归附努尔哈赤。以兼通满、汉、蒙古文字,召直文馆,赐号巴克什(满语,意为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
古部落名。乌蛮的一支。又作风琶蛮。所属有阿诺二姓。唐宋时居住于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部,首领称“大鬼主”。与※勿邓、※两林合称※“东蛮”。唐贞元四年(788),大鬼主※骠傍等入朝,宴之于麟德殿,授和义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