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珞械斗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①清代蒙古地区城名。雍正十一年(1733)左右置。以地多杨柳,故名。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北乌里雅苏台河和齐格尔苏台河间(治今蒙古扎布哈朗特),为定边左副将军及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驻次之所。乾隆二十
1862—1917近代教育家。字纶三,四川省成都人。回族。清末廪生,曾任黑龙江省木兰、巴彦等县知县。遂寓居齐齐哈尔。在木兰县任内,疏浚河道,兴农事,办学校,深得民心。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在齐齐
清代满族女诗人。宗室女,知府多龄妻。著有《梦花阁诗稿》。
西夏常用分类词语集。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1)西夏文本,编者佚名。一为刊本,蝴蝶装,页面26.5×18.5厘米,前后皆残,存30面。以天、地、人分为三品,每品又分为若干小类。天品存雷、闪、霹、云、雪、
傣语音译,意为“贡物”。解放前云南傣族封建领主对辖区内被统治民族一种敲诈勒索方式。凡不同程度受傣族领主统治或控制的一些民族,如哈尼、布朗、拉祜、景颇等族,每年必须向傣族领主交纳一定数量的贡礼,上缴物品
见“宇文衍”(896页)。
参见“勃令驿”(1584页)。
?—1284伊儿汗国第三代汗。又称阿合马。※旭烈兀汗第七子,※阿八哈汗弟。忽推哈敦所生。元至元十九年(1282),父死后,自谷儿只奔丧。时诸王分成三派,互争汗位,他以王族中之年长者身份,被推举为汗。热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见“西辽”(6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