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土知府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府,十七年改州。永乐二年(1404),遣官颁信符及金字红牌。七年(1409),以湾甸州同知曩光为知州。清末改为永康州。民国二年(1913)改置镇康县。今仍为云南镇康县。
清代西藏地方之报馆。创刊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由驻藏大臣联奏秦准设立,获商上噶勒丹池巴等人赞成。其宗旨以开通风气、增长民智、尚武功、重实业为主。用藏文出版,刊登上谕、奏议及四川、西藏公牍、西藏近
指古代诸侯、属国和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在中央王朝重大庆典,亲自或遣使朝觐庆贺。其事史不绝书。《史记·周本纪》:“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旧唐书·奚国传》:“其每岁朝贺,常各
见“贝非”(313页)。
书名。罗福苌著于1914年,东山学社印。是我国近代最早、较全面研究西夏文字的著作。分书体、说字、文法、遗文四部分,其中关于字形偏旁的分析,对后世影响颇大。
书名。简称《吊伐录》。记金太祖和金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名。为荟萃官府所存案牍编次而成。金、宋虽自海上之盟已通聘问,但因天辅六年(1122)以前的旧牍不存,故仅于卷首简述金太祖起事以来诸事梗概。自天辅七
元代蒙汉文合刻古碑。为云南昆明玉案山筇竹寺所藏刻有以古蒙文和元代白话文对译皇帝圣旨的石碑之俗称。现妥存该寺大雄宝殿前廊,为文物保护重点。元至大三年(1310),筇竹寺住持玄坚和尚朝见武宗,获赐大藏经一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彝语音译。意为※呷西奴隶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荞麦皮、嫩野草、蒿子叶等做成。民主改革前,生产的粮均被奴隶主占有,单身奴隶一无所有,连人身都是主子的,仅能以此充饥。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