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景元皇帝
见“函普”(1560页)。
见“函普”(156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书库尔岱青孙,纳木策凌之子。初其父随阿玉奇汗游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妻及子阿喇布珠尔率众赴西藏礼佛,受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阻,滞留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迹作穆伦河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必轻窝虎河、阿罗麓、麦兰河等处女真首领砍木里、速同哥、我里哥、黄脱因等13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此卫。正统十一年(1446
见“宽甸”(1946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村寨中为土司办事者的称谓。主要负责辖区内捕人、送信、催粮、催款或被指派监视百姓履行种田、修房等差役,并轮流到官寨当差,每次5天。各村寨人数不等,受头人管辖,虽地位不高,但
契丹于柯尔克孜族先民辖戛斯人居地所设置的管理机构。辖戛斯,即唐时黠戛斯,游牧于叶尼塞河至阿尔泰山一带。10世纪初,契丹兴起(907年建国,947年改称辽),取代黠戛斯汗国在蒙古高原的统治。辽太宗天显六
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土司班第尔吉之子。雍正(1723—1735)年间袭职。居官狡悍,抗不请袭、奉调。妄令所属民众按户上纳酥油,擅给各土目执照,凡派遣兵马,俱听彼提调,不许别有应付。邻近部落多被招
见“罗布桑巴尔丹”(1423页)。
亦作齐三。达斡尔人。※布特哈八旗衙门副总管。以黑龙江将军舒亮、副都统安庆屡克扣布特哈官兵俸饷钱粮,以贱价逼买欲上贡的貂皮,每逢五月楚勒罕(集市)大会之时逼勒供亿羊酒诸物,加之当事者贪求无厌,布特哈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