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支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即“震国”(2490页)。
即“兴隆笙”(916页)。
见“根敦朱巴”(1812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小木锄。选用天然树丫砍削制成。锄作勾状,勾长10余厘米,柄长约40厘米。用以除草和松土,工效极低,且易损坏。
见“波罗显胜”(1517页)。
?—1781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霍什克、瑚什奇。和田人。阿锡木六世孙。初隶准噶尔部,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遣布拉呢敦回南疆招抚旧属,他拒不纳。清军至
①清高宗弘历年号。1636—1795年,凡6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高宗弘历(643页)。
见“尔朱兆”(579页)。
台湾高山族传统的农事祭仪。通常分为摘穗祭和报谢祭两段举行。各地祭仪不一,如曹人称收获祭为“冒卡瑶”,祭仪开始第一天先斋戒,第二天禁外宿,第三天洗涤衣服、器具,第四天携带酒、肉、糕等祭品至田间祭粟神并摘
见“始毕可汗”(15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