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永宁州志
书名。布依族聚居区地方志。12卷。清黄培杰(时任知州)等修纂。内容有建置沿革、人口、物产、经济、文化、古迹、风土、民族等。其中关于布依族(旧称“仲家”)和仡佬族的分布、习俗尤详。为研究布依族、仡佬族社会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有道光十六年(1836)刻本和光绪二十年(1894)重刊本。
书名。布依族聚居区地方志。12卷。清黄培杰(时任知州)等修纂。内容有建置沿革、人口、物产、经济、文化、古迹、风土、民族等。其中关于布依族(旧称“仲家”)和仡佬族的分布、习俗尤详。为研究布依族、仡佬族社会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有道光十六年(1836)刻本和光绪二十年(1894)重刊本。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永乐(1403—1424)中,车里宣慰使刀暹答封其子香曩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土酋刀勐比从征勐罕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先勐降等承袭,传至光绪二十八年(19
见“曷苏馆”(1652页)。
独龙语音译,意为“用刀子耕作或砍的土地”。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主要耕地,即火山地。一般是在冬、春选择地段,砍伐地上的树木、杂草,干后聚而焚之。播种前不翻土,玉米、豆类用木棍点播;荞、稗等进行漫撒。由于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禄、思陆、思陆发。※思机法幼子(一作思任法子)。正统十四年(1449),明兵部尚书王骥等第三次征麓川,随父拒守金沙江,与官军战于鬼哭山及芒崖山等地,死伤惨重,父退走缅甸,遂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越王李仁友孙,襄宗※李安全世子。夏应天四年(1209),蒙古成吉思汗率大军攻入西夏,襄宗安全遣其为主帅,以大都督府令公高逸副之,督兵5万御之,大败,高逸被擒杀。皇建二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