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彝语音译,意为“不好的黑彝”或“软骨头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阶层之一。骨血中掺杂有大量的其他等级或其他民族成分。属此阶层的黑彝无论多富有,亦不能与“诺伯”、“诺低”联姻。甚至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以服装尚青而得名。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川南、云南等地。居平远(今贵州织金)者又称箐苗。详见“苗族”(1335页)。
见“扎也”(190页)。
日伪政权。1941年8月4日由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改组而成。设在张家口。对外仍称“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任主席,于品卿、李守信任副主席,最高顾问为日人金井章二。实行蒙、汉、回分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土默特旗境内的托力布拉克,靠近阿尔泰路军台的托力驿站。蒙古语称乌鲁什延阿布喇克齐苏默。清雍正十年(1732)建。有正殿及东西配殿,供喇嘛聚会念经,北有房屋5间。为达喇嘛及一般喇嘛住所
即“乌纥”(328页)。
吐蕃赞普。即恰赤。又称乌岱恭杰。※止贡赞普次子。其父在争权决斗中被洛昂达孜杀害后,他亦被流放于波卧(今波密)。据《德乌佛教史》载,止贡赞普被杀后,其三子同乘一牛逃往伍如嘎塘钦莫地区。恰赤为工布之王,夏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