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穆河卫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6年,凡1年。
清代湘军将领。原名杨载福。湖南乾州(今吉首)格哨寨人。苗族。咸丰元年(1851),随曾国藩湘军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由士卒擢升至副将、总兵、湖北提督、福建陆师和水师提督。同治三年(1864),以攻占太平天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库图勒布拉克,西至库布色固勒,南至那棱图勒布尔,北至巴勒齐尔山。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三十一年(1692),札萨克多罗郡王善巴从子阿哩雅来归,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
我国自称尔苏的藏族中一部分人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尔苏语称之为“扎拉玛”。传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等地。沙巴文是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们使用的图画文字。沙巴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辛古”(1107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
即“慕容曦皓”,一说非同一人,乃慕容曦皓之昆仲。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