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四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缅四为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缅四为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
?—1858清朝大臣。字蓉峰。蒙古镶红旗人。道光三年(1823)进士。咸丰二年(1852),任库车办事大臣。三年,调驻藏办事大臣。四年,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仍留藏办事。五年,以廓尔喀派兵扰边,以兵御之
见“匹黎尔”(197页)。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蒙乐山(一名无量山,延亘300余里,一峰特出山上,有石坪。即今礼社江与阿墨江之间的哀牢山,在景东彝族自治县境内之一段)称南岳,为
中国古族名。东夷之一。参见“徐夷”(1893页)。
明※东海三部之一。又作渥集部、乌稽部、窝稽、阿儿、沃沮、兀狄哈等。满语意为“森林”。故地区特征是“连山茂林”,居地东西狭,南北长,可千余里,又称“千里窝集”。辖域北达毕哷根窝集,噶林窝集,东至尼满河、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见“萧德”(1991页)。
明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与陆帮皆为嘉靖进士,人称“陆家二进士”。官至工部右侍郎。有诗名,其诗大多已佚。有代表作《乌江怀古》等传世。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见“明阿特部”(14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