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昂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百尔瓜忒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1864—1938近代教育家。字振吾,或振五。湖南邵阳人。回族。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壬寅科举人。被选送日本留学。就读于“弘文学院”,研究教育。三十一年(1905)加入“同盟会”,年底回国,立志兴
蒙古国将领。巴儿忽氏。孛合出子。初与父俱事成吉思汗,征战有功。熟知炮术,谏言“攻城以炮石为先,力重而能及远” (《元史》卷122),其策被纳,深受重用,命为炮手。太祖九年(1214),随木华黎攻金,任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1452—1476明代蒙古济农(亲王)。一译巴延蒙克。孛儿只斤氏。元裔※哈尔固楚克台吉子,达延汗※把秃猛可父。初,伯祖父岱总汗脱脱不花、祖父阿噶巴尔济与瓦剌领主也先合作,故其父娶也先女齐齐克妣吉为妻。
蒙古语音译,又作“忽里台”、“忽邻勒塔”、“忽鲁勒台”、“忽邻勒台”等。《元朝秘史》释为“聚会”。原为氏族部落内部的族众会议。随着阶级分化,那颜贵族阶级的形成,逐渐演变成氏族部落首领、显贵上层参加的议
吐蕃古藏文文书。原藏文收入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文簿是由名叫波村的人所记,是一件呈文。曷骨萨部系敦煌吐蕃占领区汉人部落之一。文簿载,该部辖区内有普光寺及灵图寺。此二寺均有许多寺户,是为吐蕃占
见“孛兰奚”(990页)。
1805—1875清末广西壮族抗清首领。广西马平县(今柳江县)流山乡鱼窝村人。壮族。勤奋好学,颇通诗文,早年考中秀才,颇受乡人尊崇。同治十一年(1872),村民奋起反抗地方官府以白银代粮纳赋,被举为首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