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噶拉则
参见“浪卡子”(1943页)。
参见“浪卡子”(1943页)。
?—1641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佟佳氏。初任佐领,后袭父达珠瑚三等副将(三等男爵),管参领事,随都统巴奇兰征呼尔哈部有功,加一云骑尉。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副理事官。次年,擢都察院参政兼正蓝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初为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天聪六年(1632),率众归附,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杨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高太监及侯总兵。师还出边时,又败太平寨兵。五年(164
成吉思汗幼子拖雷遗像。原供奉于鄂尔多斯杭锦、鄂托克二旗交界处的七眼井地方。因土地被开垦而移于一顶大帐幕中,除神像(画像)外,尚供有包银的匣子两个,后遭抡劫和火灾。解放前二年又搭一外套黄缎顶棚的帐幕以供
书名。清孙士毅撰。是书有刊本未传,道光《云南通志》多引之,然不完备。《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著录是书载:“孙士毅从经略傅恒征缅时所记,乾隆三十五年成书”。然于《武备志》又疑是书未必为孙所作。书记茂隆吴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二等。沿袭古代诸侯、诸王的嫡子原称,取世世不绝之义。顺治十年(1653),明文增置于和硕亲王之下,以合十二爵。乾隆三十九年(1774),在十四等封爵基础上又确定功封、恩封之制。凡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见“狐偃”(1481页)。
见“曷苏馆”(1652页)。
满族各姓及皇室所行祭神之礼。满族旧俗,各百姓均以祭神为至重,所祭之神有观世音菩萨、伏魔大帝、关帝圣君、土地、七仙女、长白山神、远世始祖及各种动物神等。分朝祭与夕祭。朝祭仪式为:设幪架悬幪,前设矮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