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见“契苾葛”(1565页)。
参见“黑倭泥”(2228页)。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在热河承德(今属河北)正式举行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通称“四三会议”。会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决议规定:(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三年(1778),任商卓特巴,为其师萨玛第巴克什立传。五十六年(1791),授札萨克喇嘛印,经达赖喇嘛提名,被任命为噶伦,陪同清廷官员查抄羊八井沙玛尔巴红帽派寺院。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