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北部。大兴安岭支脉。辽时称七金山。最高处在乌珠穆沁旗与巴林旗分界处。山容不甚险峻,惟岩石嵬巍,暴露山面。原有的森林因清乾隆时为山火所焚,只有分散的桦、榆等树。清朝视为边防重地、设
古河名。《旧唐书·地理志》“邕州宣化县”条载:“欢水在县北,本牂柯河,俗呼郁状江(郁林江),即骆越水也,亦名温水,古骆越地也。”为壮族先民骆越人居地,因族得名。其流有三说:一说今红水河、黔江、浔江、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西左江流域壮族聚居区建立的革命军队。全名“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参见“龙州起义”(499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十六国时期东胡首领。《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秦谓鲜卑之种居辽碣者为东胡”。率部驻牧平凉(治今甘肃平凉县),故又称平凉胡。依附于前秦,封平凉太守。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与安定北部都尉鲜卑没奕
清代八旗组织之一。以察哈尔蒙古兵丁编立,由中央直辖。镇守京师、驻防参半。察哈尔部为漠南蒙古诸部落中最强盛者,系元朝嫡裔所属。后金天聪九年(1635),林丹汗之子额哲率部降后金。康熙十四年(1675),
1082—1186金将领。暗土浑河人,后徙天德(治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境)。女真族。夹谷(亦作加古)氏。兀屯之子。多智略,力过人。从完颜娄室攻系辽籍女真人,招降照三等,救斡鲁古于咸州,败辽兵于押鲁虎城及
宋代集市名。宋朝边民与党项羌人进行交易的集市之一。宋咸平五年(1002),党项首领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分别置于灵、夏二州党项族聚居的赤沙川(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西北)、橐驼口(今陕西神木县西北)。
清代至民国间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黔南职方纪略》云:仁怀有之,即在今贵州赤水县、仁怀县一带有其民居住。其服装和饮食等习俗多与汉民无别。今统称※仡佬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