靰鞡鞋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温得”。其不同于※“温塔”,仅以狍、犴、鹿等兽皮制作,且样式与做法也不同。“温塔”因以整张皮作鞋底和鞋帮,故有皱折;此用多张兽腿皮拼制而成,不仅无皱折,且美观、结实耐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色珠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十一卫同时设立。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宣德三年(1428),其族僧人容中等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等。后,其首领及宗教上层常遣人来朝,或亲自赴京,贡马及方物,与明中央保持密切政治、经济往来。自成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在福建泉州南门万寿路。明代思想家、文史家李贽(1527—1602,回族)出身地。青少年时代在此度过。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李贽殉难后,改为“林氏宗祠”(因李氏原姓林)。清初改称“林李宗祠”。解放后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用狍子头皮制作的帽子,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为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族猎民传统狩猎用帽,分别称※“梅塔阿功”、※灭塔哈”、※“阔日布恩出”。制作不尽相同,详见各条。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明东海女真三部之一。以居瓦尔喀河得名。分长白山瓦尔喀与东海瓦尔喀。凡分布瓦尔喀河至鸭绿江一带,即今桓仁、通化,辑安等地者,为长白山瓦尔喀。图们江及珲春以北者,为东海瓦尔喀。明中叶以后,居地北达乌苏里江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