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1867清同治年间新疆回民起义军首领。经名“牙库尔”。伊犁人。回族。同治三年(1864)九月,率领伊犁回、维吾尔等族人民起义反清。任回族“苏丹”(意为“王”)。曾与维吾尔“苏丹”肖开特共商,通过锡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如训。号怀北。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翼南子。隆庆三年(1569),袭宣慰使职。万历元年(1573),奉湖广、广西两巡抚会调,从征广西瑶人。六年(1578),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书名。清道光元年(1821)徐松撰。全书5卷。书中将嘉峪关以西及新疆各河按所注湖泊,分为11个水系,仿《水经注》体例,提纲挈领,条分缕析,分叙11个水系的水道,旁及沿岸交通、物产、城邑兴废、民族分布。
即“倭尔托彦”(1889页)。
见“祝孔革”(1769页)。
普米语音译,意为“白人”。古时部分普米族先民的自称。今滇西北,四川木里、盐源、冕宁和九龙县等地原“西番”的自称。因古以“白额虎”为图腾,故名。参见“普米族”(2291页)。
即“脱额列思”(2083页)。
525—540南北朝时期西魏文帝※元宝炬皇后。郁久闾氏。柔然可汗※阿那瓌长女。史称“容貌端严,夙有成智”。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后,会柔然势盛,均争与阿那瓌缔结婚好。西魏大统四年(东魏元象元年,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