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色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病死需送还,丢失须如数赔偿。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病死需送还,丢失须如数赔偿。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西部及缅甸北部部分地区。司置大理路,统大理、柔远(今龙陵)、茫施(今潞西)、镇康、镇西、平缅、麓川、谋粘(今耿马)、孟定(今耿马西)、木邦、蒙怜、蒙莱、
即“总统伊犁事宜”(1745页)。
见“元诩”(227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布依族旧称。相传奉调而来,因身穿重甲,与“仲家”谐音,故名。实为黔地上著民族。详见“布依族”(466页)。
见“俄布笼”(1684页)。
书名。36卷,清张鉴别撰。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旁及他史所载有关西夏史事,自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建国与衰亡,每卷一事,概述其本末,于西夏朝重要史事,略具梗概。取材前详后略,间有作者按语与考辨,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傈僳语音译,亦称“奢来虎”,意为“互相砍杀”。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血亲复仇械斗。多因宗教、婚姻、土地、水源、债务、盗窃等纠纷而引起。事发时,先由当事人邀请头人(实扒)及中间人说理,如不能达成协议,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 (4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