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①西夏文字书。著者不详,成书约在西夏早期。原书有平声、上声、杂类三部分。现存为12世纪中期木刻本,已残,蝴蝶装,页面29×18厘米。上声部分全佚,平声、杂类有部分残缺,计有110页,3000多字条。每
见“沙州路”(1127页)。
?—1785清宗室、将领。满族,姓爱新觉罗氏。正蓝旗人。不入八分镇国公杨福子。雍正五年(1727),授三等侍卫。乾隆三年(1738),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五年,赴西宁办理青海事务。处理民族事务3年,众
哈尼语音译,意为“建新寨”。建新寨原因:一、发生天花、霍乱、鼠疫等瘟疫,禽畜和居民大量死亡;二、村寨“最玛”(村寨行政首领兼宗教头人)和家族长老之间不睦;三、多次发生火灾;四、生六指(趾)、双胞胎和五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见“可汗”。
503—557北魏、西魏、北周大臣。本名如愿。先世为匈奴部落大人,后从云中定居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领民酋长库者子。善骑射,有谋略,军中称其为独孤郎。北魏正光(520—525)末,以与贺拔度等同斩
见“失里绵卫”②(591页)、“细木河卫”(1555页)。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用枕。流行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形呈长方,内实棉絮或驼毛之类。外覆以布或缎。有首、足之分。首枕稍高,足枕稍卑。使用者多为王公贵族。
见“卜儿孩”(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