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1卷。明尹耕(字子莘,今河北蔚县人,汉族)撰。明嘉靖四年(1525),广西壮族土舍李寰(今凭祥人)、卢苏(今武鸣人)、赵楷(今天等人)起事;广西副使翁万达讨平之,而未蒙升迁,尹耕时为万达幕客,为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旭申、许慎、温慎、忽神。原依附主儿乞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主儿乞部为铁木真(成吉思汗)击败后,该部一部分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麾下大将,“四杰”之一博尔忽即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居住在阿里门河(今乌苏里江下游一段)流域。穆宗完颜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25寨遭到※直攧里部辞勒罕、辙孛得兄弟所部掠夺。完颜阿骨打(太祖)遣婆卢火讨平之。
辽代部族名。史记为辽属国(一记为辽之一部)。据史载,辽属国可记者59,朝贡无常。有事则遣使征兵,无定额,从其便,不从者讨之。有人以为是部即《辽史》所记之“查剌底”,为※乌马山奚之一部。
见“西谢蛮”(699页)。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见“锡伯族”(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