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见“沮渠蒙逊”(1513页)。
四川西部藏区有名的印刷藏文经典的机构。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土司丹巴次仁主持兴建于德格县的更庆寺,故又名“更庆寺印经院”。设总管行政事务的院长1人,下设管家1人、秘书1人。由更庆寺喇嘛内选任,
明代石碑。全称“敕修奴儿干永宁寺碑”,亦称“奴儿干永宁寺碑”。立于黑龙江下游东岸奴儿干都司官署所在地特林村以北江岸石岩上(距入海口约150公里)。碑有两块:一为明永乐十一年(1413)明钦差亦失哈等巡
?—1154金大臣。会宁府(治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人,后徙居懿州(今辽宁阜新县东北)。女真族。徒单氏。兴中尹拔改子。皇统九年(1149),为熙宗护卫十人长。完颜亮(海陵王)将弑熙宗,欲得其为内应,以女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萨达拉氏。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历官山西按察使、署陕西巡抚、刑部右侍郎兼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咸丰元年(1851),官察哈尔都统,以察哈尔官马亏缺,请准以各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见“可敦城”(492页)。
见“卜剌罕卫”(20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夏历正月十五日“初昏,持炬登高,谓之迎月”。另据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载,是日初昏,农家“束炬点火成群,向东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