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休兰尸逐侯鞮单于”(795页)。
见“土鲁番”(68页)。
1422—1478明朝将领。字永熙。长洲(今属江苏苏州市)人。回族。正统七年(1442)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翦除贪官污吏。参与镇压处州(今属浙江丽水县)叶宗留及邓茂七起义。景泰二年(1451)擢广
?—1446明安定卫王族。又作亦板丹。蒙古族。元朝宗室后裔,安定王卜烟帖木儿孙。初,父撒儿只失加被族人所杀,流寓灵藏(今四川邓柯县境)。永乐十一年(1413),率属进京朝觐,袭安定王爵,自是朝贡不绝。
见“他漏河”(574页)。
参见“弓力”(137页)。
?—1652哈萨克汗。又译扬吉儿汗。※艾斯木汗子。1628—1652年在位。立帐于土耳克斯坦城附近。为争夺草原商路,屡与东部准噶尔贵族战争。和布哈拉汗联合,共同反抗准噶尔贵族的进攻。两次遣子头克和阿巴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见“苻登”(1342页)。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获得自由奴隶的称谓。亦称“阿比辛姑玛”,珞巴语音译,意为“自由人”、“自由奴隶家族”。“升得”所繁衍的后裔在各部落均已形成家族或氏族,其与原主人家族或氏族已建立起一种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