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衮
见“详稳”(1536页)。
见“详稳”(1536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书名。丁谦撰。1卷。《辽史》不立外国传,外国国名杂载于部族、属国二表,百官志、兵卫志,尤以百官志所列王府甚多,既乏纪序,亦易有所缺略。作者因就上述表、志记载,广搜有关资料,勤加考证,力求注明今地所在,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爵之一,授螭纽金印。延祐二年(1315,一作元年),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元廷,受封。其子完者帖木儿、孙忽剌台袭封。
参见“西原蛮”(698页)。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
9—818唐朝相臣。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始以荫补千牛,迁华阴尉。后以栎阳主簿摄监察御史,充入蕃使判官。迁司门员外郎、兼侍御史,为吐蕃计会使,时称其有出疆专对之能。历长安县令、驾部郎中。德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嘉庆十年(1805),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营私舞弊,侵占庄园,银两,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被革职,照札萨克喇嘛名号,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
即“达努节”(7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