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总摄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元代管理江淮地方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遂置江淮总摄,为总制院或宣政院驻江淮地方之僧官。
?—174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苏尔札、素尔扎。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准噶尔部大策凌敦多布进犯西藏,随父率兵抵抗。兵败,退守布达拉宫。因噶卜伦沙克都尔扎布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1245—1294元代景教徒。时人称拉班·马·苏马。畏兀儿人。昔班之子。早年从景教总主教马贵哇尔吉受洗礼。至元十五年(1278),同汪古部贝尼尔子马可思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
壮族民歌的一种。指三月唱的壮歌。因正当百花盛开之时,男女纵情歌唱于百花丛中,故名。参见“壮歌”(889页)。
兼管右翼左旗。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博格尔诺尔。东至哈喇陀罗海接辉特旗界,西至杭噶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南至巴善接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界,北至乌哈尔和硕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有佐领3。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
见“裴满氏”(2447页)。
清朝官员。字广蕴,顺天大兴(今北京市)人。回族。雍正八年(1730)中进士,以刑部员外郎擢山东道监察御史。乾隆帝即位,诏征直言之士,曾上疏陈安民五事,主张轻徭薄赋,守官应以民事为重,巡狩应尚俭朴,并提
朝鲜族民间传统游戏。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据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每岁自四月八日,儿童群聚,习石战于城南。至端午日,丁壮毕会,分左右竖旗鸣鼓,叫呼踊跃,投石如雨,决胜负乃已,虽至死伤无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