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不花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民国时期新疆军阀盛世才炮制的旨在铲除异己力量的案件。1940年,盛世才为抵制苏联和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的影响,炮制了所谓企图分裂中国领土、建立“伪政权”的一系列暴动案,诬称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新疆学院院长
1426—1510明朝大臣。字负图、别号约斋,又号友松道人。再号三峰居士,回族。河南钧州(今禹县)人。幼聪慧好学。正统十二年(1447)中举。景泰二年(1451)中进士。授浙江道监察御史,曾先后巡抚山
见“库页岛”(1109页)。
见“巴思哈”(410页)。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前3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元贵靡长子。宣帝甘露三年(前51),父死继位为大昆弥,势力孤弱。冯嫽以其为汉外孙裔,上书请往镇抚。西域都护韩宣因其懦弱,请黜免,立其叔父左大将大乐。诏不允。及段会宗任
见“内管领”(30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设立的实业机构。1945年在张家口成立。主要经营商贸事业,为联合会《会章》规定搞活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工、农、牧生产的重要措施。总公司由赵云驶、关起义等分别担任经理、副经理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