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见“把林台吉”(1062页)。
见“仡兜苗”(572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初置,治所在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下辖府1:辽阳;节镇州1:盖州;刺史州4:澄、沈、贵德、复;县17;镇5。辽阳府下辖辽阳、鹤野、宜丰、石城4县及长宜镇。澄州辖有临溟、析木2
蒙古语音译。又译索木。意为“箭”,满语称“牛录”,汉语称“佐”。清代蒙古游牧旗下一级行政单位。略相当于汉族地方区一级政叔。由150户组成。同时又为旗下一级军事单位,由每户出1名箭丁组成。其中50名为披
?—180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江宁将军万福之子。由官学生补内阁中书,迁侍读,历御史。乾隆五十年(1785),擢镶白旗蒙古副都统,累迁兵部侍郎。奉命赴山东、湖南、湖北、河南审定刑狱,均称旨,调户部
我国台湾省附近岛屿名。历史上曾称谈马颜。本岛居民称红头屿。位于台东东南49浬的西太平洋中,距台湾本岛最南端的鹅銮鼻40浬。分大兰屿(面积36平方公里)和小兰屿(面积5平方公里),因岛上盛产蝴蝶兰,故名
县名。在河北省西北部,以附近有康保泊,故名。原为清商都牧场及察哈尔镶黄旗地,民国十一年(1922)析置康保招垦设治局,十四年(1925)改县,属察哈尔兴和道。
即“秃麻”(10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