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家族
党项部族名。地在环州(今甘肃环县)境。本附属于宋朝。宋景德二年(1005)二月,拓跋部首领李德明侵宋环州,破其族部,执其首领都子等。大中祥符六年(1013)九月,都子率部族还,宋朝遣使抚慰之。
党项部族名。地在环州(今甘肃环县)境。本附属于宋朝。宋景德二年(1005)二月,拓跋部首领李德明侵宋环州,破其族部,执其首领都子等。大中祥符六年(1013)九月,都子率部族还,宋朝遣使抚慰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
见“杜度”(960页)。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即“粟末靺鞨”(2189页)。
见“巴拉人”(410页)。
突厥汗国官号。亦称英贺弗、莫贺弗、莫弗、沙波罗、沙钵略、乙失钵等。意谓“勇健者”。多见于初期突厥可汗名称中。乌洛侯、室韦、契丹、奚等族皆用此号。《魏书·乌洛侯传》:“无大君长,部落莫弗,皆世为之”。《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元朝官署名。掌明宗八不沙皇后宫事。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设寺卿六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二员。八不沙皇后卒,又掌脱忽思皇后宫事。